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03888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一下,孩子今年三月一日开始上幼儿园,后因为孩子身体上火,医生建议在家调养,所以办理了退学,孩子一共去了9天,学校只给退后两个月的学费,应该是扣除一个月的学费吗,孩子连半个月都没上上。烟台市教育局对此回复: 烟价﹝2015﹞96号文件规定“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其中,整月未到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3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15%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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