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保证本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负责计算机管理的人员要定期参加技术培训,熟悉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一、计算机管理
第一条 计算机原则上由各工作人员负责操作维护,不得串用设备,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不得私自打开机箱进行拆卸,要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统一由专业计算机维护人员进行检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否则出现任何硬件故障,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二条 计算机的管护与使用者要爱护计算机,保管好计算机硬件设施及网络设备,按要求做到清洁、卫生、通风,注意防尘、防潮、防火。下班后按操作程序关闭主机和其他设备,切断电源。
第三条 为保障计算机安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者都必须设置开机口令(密码),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密码)被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为了保证资料的安全,请勿将资料放于C盘及桌面,应放于D盘或E盘的个人文件夹中,并定期做好机内重要数据的备份。
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严禁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准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或看影视、听音乐。不得使用来路不明或未经杀毒的盘片。
第五条 严格控制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不允许私自安装游戏软件,与外界交换数据时,必须在使用前通过杀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及时升级查毒、杀毒软件,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查毒、杀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有病毒时,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 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保密文件资料不得提供共享。未经局领导同意,不得把本局的软件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第八条 计算机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计算机驱动程序,更换计算机时主动移交所有程序光盘资料。
二、网络安全管理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本局互联网站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技术手段,防范互联网运行中的泄密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它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 本局网站资源的国际联网保密审查实行分口把关,未经保密审查同意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三条 不得进行国际互联网传输或存储的保密资料包括: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秘密文件、资料;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人未公开发表的讲话,各种内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信息等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国际互联网,并采取与国际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单位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从管好科技秘密、工作秘密、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出发,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五条 各股室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发布、查阅和传播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宗教政策、谣言诽谤、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
第六条 各股室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数据和程序进行删改;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三、信息发布管理
第一条 本局互联网站的信息发布更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第二条 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要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三条 信息发布采取分级审核,属本局政务信息及重要稿件由分管领导审核,送交办公室发布;业务类重要稿件由股室负责人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送交办公室发布。
第四条 由专人负责本局举报投诉电子信箱的管理,及时处理电子信箱内的投诉、举报等有关内容,按规定报局领导阅批。
四、涉密计算机管理
第一条 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电脑系统。
第二条 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第三条 电脑发生简单故障时,使用者应能自行处理。
第四条 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硬件。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计算机,维护工作包括保障涉密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维护,运行环境的维护,网络安全的维护,计算机系统性能的维护。
第六条 任何人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使用涉密计算机登陆互联网;任何移动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连接涉密计算机;任何人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拷贝涉秘密机中的任何文件。
第七条 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法律、法规,密级文件应统一存放在工作用机或者U盘中,不得存放在用于上网的计算机中。不得通过网上论坛、上网聊天、发放电子邮件等途径泄漏同系统内部秘密文件和信息。
第八条 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应上报办公室,由计算机管理负责人予以监督,并注意机密文档的保密、存档。
五、移动存储设备管理
第一条 关闭计算机的U盘自运行功能,移动设备在接入电脑时,一律先进行杀毒。
第二条 对股室的U盘要指定专人保存、使用U盘时应进行登记。
第三条 对装有单位保密文件的U盘禁止接入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单位保密文件在使用时只能拷入涉密计算机,禁止将单位保密文件私自拷贝。 |